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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发布时间:2025-04-3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4〕3号)要求,我校2025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骨干计划的博士生招生计划数为7人,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人。

二、招生专业

列入湖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专业为应用经济学

我校骨干计划主要面向理工医类专业招生,理工医类拟招生录取人数不少于4名

三、报考条件

考生应符合教育部骨干计划报考相关规定,同时满足《湖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考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中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要求

1.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校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未申请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可报考骨干计划。如对资格申请有疑问,请联系生源地或工作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2.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在专项计划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五、考核录取

1.学校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对考生网报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学院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候补名单。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参加报考学院的考核,学院根据本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专项计划数量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普通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3.被录取考生须我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

4.骨干计划招生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对已录取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六、其他

1.骨干计划录取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骨干计划录取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学校规定执行。

2.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3.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介绍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公告》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工作的通知》。专项研究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骨干计划有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5.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731-88822856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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